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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、自2024年開徵碳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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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通過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、自2024年開徵碳費

邁向「2050年淨零排放」的目標,行政院會於4月21日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具的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修正草案,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同時建立碳定價機制,採分階段徵收、先大後小,預計2024年起開徵碳費。此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

 

隨著,我國長期減碳目標修改為「2050年淨零排放」,也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、氣候治理的基本方針及重大政策等,並規定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、分工與整合,地方政府也要設立「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,同時也納入實施碳定價,並加強氣候變遷人才培育與技術發展。

 

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,請國家發展委員會、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,早日完成修法程序。

 

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:

 

一、法案名稱修正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。

 

二、修正規定淨零排放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;增訂本法所定事項,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,由其辦理。(修正條文第2條及第4條)

刊登截止日:2022/11/07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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